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2900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7.邮政编码:408100
第二条 办学基本条件及社会声誉
    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占地面积近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0个,重庆市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3个,其中,重庆市重点社科基地和智库3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重点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和省部共建研究基地6个;有价值2.3亿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纸质藏书165万册,各类专题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实为理想的求学之地。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50名,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294人;博士31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2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20余人。另有“双聘院士”2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2人,全职外籍教师19人;有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0余项,国家部委和重庆市科研项目360余项;申请专利580余项、授权330余项,新品种认定及科技成果转化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50项。
    国际合作广泛学校与美国、英国、波兰、日本、韩国等国家27所高校开展了人才联合培养、短期学生交换、带薪实习及短期科技与文化交流等项目。着力推进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及“2+2”、“3+1”、“3+1+1”等模式的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百余名在校大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社会声誉良好学校是“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教师公招考试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而且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形象著称。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能是英语。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体检要求符合《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第六条 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进行录取。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报考英语、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70%。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
  (1)重庆市内的录取方式为:
美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750]×300×30%)+(专业成绩×70%)】排名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重庆市外组织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的录取方式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重庆市外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的录取方式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
  (1)重庆市内的录取方式为: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750]×100×40%)+(专业成绩×60%)】排名择优录取。
  (2)重庆市外的录取方式为: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我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达到选测科目为B、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8.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9.我校在浙江省招生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录取专业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八条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校长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优异学生设新生启航奖3000元/人,名额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2%;对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学生设学业成就奖5000元/人。
    3.师范专业基本奖学金:生均30元/月。
    4.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优秀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学生所在地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学校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九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费、住宿费
    1.学校严格按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标准为3100—11500元/年(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也不同),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以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2.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yznu.cn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 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招生咨询邮箱:cjsyzsb@163.com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
第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成为“长师人”的十大“特权”

    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长江师范学院,如今笃定“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区域特色”,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宏伟目标而艰苦奋斗。“长师人”的名字,不仅昭示着一种荣耀,更提醒着一种责任。选择长师,也就选择了给自己一生铸就飞翔的翅膀。饱学之师、巍峨之楼、浩然之气,共同孕育、铸就着长师学子的精神品格。成为“长师人”,独享十大“特权”,将是你一生无悔的选择!
特权一:独拥丰厚文脉
    “巍巍北岩,浩浩两江。钩深致远,文脉绵长。”学校系重庆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建校于1931年。所在地涪陵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为先秦巴国国都、北宋理学圣地,是驰名世界的榨菜之乡、页岩气之都。涪陵有辉煌的书院办学史,深受书院文化、巴枳文化、易理文化、榨菜文化滋养浸润,长江师范学院承袭“诚意正心、钩深致远”的治学旨趣,形成了长师人“学高身正、敬业自强”的校训精神。
特权二:静享醇美校园
    “双亭外,鉴湖旁,柳妆荷影书声朗。”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1900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基础设施建设优良,现代化生活实施齐备完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1亿元,馆藏纸质文献图书和报刊总量169.79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356.03万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校园WIFI全覆盖,智慧校园加速建设,堪称治学佳园。
特权三:臻品名师荟萃
    “探赜索隐,汇杏坛之明珠;钩深致远,集学界之翘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50人,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294人,高级职称比例38.77%;博士学位教师315人,占比30%。有兼职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55人。有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端人才44人,有“双聘院士”2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2人。
特权四:精培学科专业
    “应地所需,因地而兴。”学校紧密对接重庆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组建了21个教学院(部),设立了5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形成了以文学、理学为基础,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学、艺术学等为主干,多学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架构。现有“十三五”省级重点学科6门、省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市级特色专业9个。
特权五:厚植教育教学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第一要务,教学研究是教师的第一学问,教学质量是教师的第一水平。”学校着力办精办强师范专业、办需办特非师范专业,积极打造一流专业、一流课堂、一流教学管理和一流教学质量。现有省级教学示范中心1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90个,有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等50人。有市级精品课程10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是教育部初中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培训院校、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重庆市三峡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重庆市属高校唯一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特权六:深耕学养沃土
    “重学崇术,八方彩凤栖梧;尚知笃行,四海青衿趋赴。”学校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4个、创新团队16个,其中有国家部委联合共建基地3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各1个。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项目63项,省部级项目354项,先后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0项。
特权七:作育国际视野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培育全球视野,为师生提供了广泛的学习和交流平台,走在校园却目光世界。学校招收了来自美国、墨西哥、澳大利亚、波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16个国家的留学生,是重庆市同类院校中招收留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先后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英国考文垂大学、澳大利亚艾迪斯科文大学、韩国公州立大学与草堂大学、泰国那空沙旺皇家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合作与交流,已形成互派留学生、“1+2+1”人才联合培养等合作机制,近两年www资助教师到国外进修访学120多人(次),共培养留学生185人。
特权八:无忧助学成才
    学校建立了涵盖“奖、助、贷、勤、补、免”的资助体系,让你因勤奋而获益。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师范专业基本奖学金、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就业帮扶专项基金。
特权九:自由创新创业
    “创新成就梦想,创业成就未来。”学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近三年,学生获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497项,获各类创新活动、技能竞赛国家级奖项22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47篇,获取发明专利99件。学校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建立了“神农科创天地”“机电梦工场”等7家市级众创空间,入驻创客100余人、创客团队47支、企业7家,学生微企9家。
特权十:奋飞青春梦想
    “驰骋骐骥,奋飞鸿鹄。”近年来,学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是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2%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7%以上。涌现出周晓琳、石君等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代表等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