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7月1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立张素兰同志为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负责人;邢昌元同志为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系负责人;曾俊同志为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公共教学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9月3日-9月8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电话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72792126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院长:72793136
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科:72792676
三、反映的基本情况要求
(一)广大师生员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反映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