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计算机类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1号)文件和《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要求,经专业宣讲、志愿摸底、志愿填报、综合素质成绩公示、综合成绩公示等环节,在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下确定分流专业,现将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见群共享中附件表格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5日(5个日历日)
公示期间,若对个人分流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不要加微信)或QQ的方式向学院老师反映,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联系电话:13896576754 QQ:16356560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