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三校三审”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22浏览次数: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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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编辑部门工作效率,促进宣传编辑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校对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1.初校。初校由撰稿人员校对,在校对文字后与原稿对红改正后署名和日期,并交稿与宣传工作负责人。

2.一校。一校是在初校的基础上进行,宣传工作负责人对原稿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负责人必须在校对表上签上校对意见。

3.二校。撰稿记者及宣传工作负责人对大样进行文字、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的逐一校对,并与原稿对照对红。指导教师根据二校样(大样)的版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版面,定下当期版面并清点校样,校稿撰稿人员和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后交审核。

4.三校。党委审核二校稿(大样)与版面原稿对红,并进行改动。修改后将署名和日期的三校稿(清样)交宣传工作负责人对红。三校完成后,清点校样,若无重大修改,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执行主编审定。审定批清后返回宣传工作负责人,并交责任美编逐字逐句修改,检查无误后,进行最终报道

5.校对细则

(1)校对是保证新闻报道的重要环节,是对编辑工作的继续和补充。校对必须高度负责,认真细致,树立严谨周密,一丝不苟的作风。

(2)校对的质量标准是差错率在千分之一以下。

(3)标对的任务是:

 ①根据原稿,核对并清除校样上的差错。

 ②改正在政治思想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

 ③清除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

 ④清除错别字。

 ⑤解决和消除任何疑点。

(4)校对的方法:基本方法是编辑、校对人员个人将校样对照原稿进行校对。将原稿打印出来置于左方,校样置于右方,一字一词一句,相互对照核对。也可使用其它行之有效的校对方法。

二、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主编复审、执行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稿件质量。

1.责编初审。

1)仔细阅读撰稿记者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政治要求和报道范围

 (4)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5)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6)对外稿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稿处理。

7)对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填写发稿单,并提出意见。署名和日后送交主编审核。

2.负责人复审。

1)责编将选定稿件,送交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人根据现有工作实际,对稿件作全面审查,并签署能否报道的意见。

2)主编对稿件内容大样进行审核,并对大样标题、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署名和日期交责任编辑修改。

 (3)主编对署名和日期的清样进行审核,无误后署名和日期交执行总编审核。

3.执行总编终审

 (1)主编按栏目类别分批送执行总编终审。

 (2)执行总编签署能否发表的定性意见,返回主编安排排版。

 (3)主编将署名和日期的清样交执行总编终审,执行总编对标题、版式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或批清,署名和日期并返回主编进行修改。

4.审稿制度

 拟写: 审核: 签发:

 (1)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主编复审、执行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质量。

 (2)初审由责编承担。初审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对稿件作出初步评价,并在审稿单上签署送执行主编签署初审意见。对初审不合条件的稿件一律退稿。

 (3)复审由主编完成。审定可用稿件的处理。责编在审稿单上签署意见送主编审查。

 (4)视觉总监对大样版面具有指导和审核权,经视觉总监审核通过并署名的大样版面交责任编辑校对审核后由主编进行审核。

 (5)终审由执行总编负责。主编对稿件的内容和各环节的审查处理意见作全面的审核,对稿件及版面清样作出能否发表的最终裁决。

 (6)审核署名。审核者每次审稿后署名,以防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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